编者按
营商环境也是生产力,而优化营商环境是解放生产力以及提升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更是彰显地方经济发展的“软实力”所在。近年来,新疆以《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为指引,着力推进一批营商环境牵引性、关键性、标志性改革,一系列实打实的改革举措,进一步构建了市场机制有效、政府保障到位的营商环境,全力培育和保护经营主体,促进各类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以营商环境之“优”,促经济大盘之“稳”,谋发展质量之“进”。如今的新疆正展现出全新的活力与魅力,成为投资者竞相奔赴、扎根筑梦的热土。新疆各级政府积极作为,以开放的姿态、务实的行动,吸引着众多投资者的目光。各类企业也在这片热土上茁壮成长,产业活力竞相迸发。
这里,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和广阔的空间;
这里,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让办事流程更加高效便捷,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这里,市场环境日益公平有序,激发着无限的创新与竞争活力;
这里,法治保障坚实有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让企业安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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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优在新疆”,这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新疆努力践行的生动写照。中宏网新疆将深入探究新疆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成功经验和积极成效,展示这片土地上的无限潜力与活力,让更多的人看到新疆在新时代经济发展道路上的坚实步伐与璀璨前景。
中宏网新疆4月1日电 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全区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暨执法稽查工作培训,旨在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推动市场监管工作迈向新台阶。此次培训主会场设在区局机关12楼会议室,各地(州、市)市场监管局设视频会议室作为分会场。
服务型执法理念,是市场监管工作的一次重要变革与升华。它突破了传统单纯执法的思维定式,强调监管与服务的有机融合,将执法过程视为服务市场主体、服务社会公众的过程。监管为民是其核心要义,意味着市场监管部门不仅要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秩序,更要关注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助力其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培训伊始,相关负责人对一系列重要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深入阐释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精神,强调将服务意识融入执法工作,以提升监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的解读,让执法人员明晰了免罚情形,为后续执法实践提供了明确指引。这一清单正是服务型执法理念的具体体现,它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给予市场主体一定的容错空间,鼓励其改正错误、规范经营,体现了监管的温度与人性化。
同时,还对全区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要点,以及整治服务态度和效率差、趋利性执法等影响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问题的工作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进一步明确了行风建设的目标和任务。通过整治不良作风,提升服务质量,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切实感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践行服务型执法理念的决心和行动。
在文件解读之后,参会人员一同观看了服务型执法宣传片,通过直观的影像资料,学习先进的服务型执法经验和典型案例,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这些案例生动展示了服务型执法如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加深了执法人员对这一理念的理解和认同。
经验交流环节中,巴州、伊犁州、哈密市市场监管局代表分享了各自在服务型执法和执法稽查工作中的宝贵经验。他们从实际工作出发,介绍了如何在执法中践行服务理念、优化执法流程以及解决执法难题的有效做法,促进了各地之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
随后,局领导发表讲话,强调了服务型执法和执法稽查工作的重要性,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期望。鼓励执法人员要积极转变执法观念,切实将服务型执法理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
最后,区局一级调研员谢振明进行了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结合丰富的实际案例,对执法程序、证据收集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深入讲解,为执法人员提升业务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持。
此次培训标志着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从2025年开始全面推进全区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工作。通过深入学习文件精神、借鉴先进经验、提升执法实务能力,执法人员将以更专业的素养、更优质的服务投入市场监管工作中,为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开启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的全新篇章。(记者 童长青 通讯员 沙娜提·哈孜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