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营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试行)》)日前发布,帮助经营主体有效识别、防范、管控信用违规风险,引导经营主体知信、守信、用信、增信,提升经营主体信用合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指引(试行)》从建立信用合规制度、明确信用合规内容、完善信用合规管理、培育信用文化建设四个方面,对经营主体依法诚信、合规经营作出指导,并对企业信用合规标准体系、大中型企业信用合规内控管理机制给出了参考指引,列出了经营主体涉及“高频”违法领域的信用合规清单,针对性解决经营主体信用合规怎么建、信用违规风险怎样防、失信信息如何修复等实际问题,为经营主体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信用合规管理体系提供了具体指引。
《指引(试行)》重在“抓前端、治未病”,指导经营主体将守信理念、信用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健全完善信用违规风险识别、预警、评估、处置等机制,有效预防信用违规行为发生,避免受到失信惩戒,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向“事前服务”转变。
例如《指引(试行)》包含的《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高频”违法信用合规指引清单》,涵盖了市场监管领域中38个业务领域常见的违法行为表现、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对应的合规指引,便于经营主体获得相关信用违规风险规避常识,及时修正经营中出现的偏差,有效降低经营主体法律风险和成本,持续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我区市场监管部门首次在信用合规建设领域制定发布的指导性模板,经营主体可根据自身情况,对号入座、按图索骥,建立符合自身需求的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
该负责人表示,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宣传《指引(试行)》,通过靠前服务、精准指导,将信用合规指导融入监管、执法全领域,做到监管和服务相统一,使企业依法诚信、合规经营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经营主体从“要我合规”向“我要合规”转变,培育一批示范带动性强的信用合规标杆企业,以信用赋能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共治格局。(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索蓉芝)
原标题: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提振经营主体发展信心 我区首次发布信用合规建设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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