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新疆9月27日电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水稻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编制工作从2023年起就开始全面推动。一年来,察布查尔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自今年5月1日起,这部条例正式实施。《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水稻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将对全县水稻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近日,在新疆农科院察布查尔水稻实验站,科研人员正忙碌地穿梭于稻田间,观察水稻的生长状况。
察布查尔县水稻种植有200多年历史,生产的大米颗粒饱满、晶莹透亮,硒含量符合国家《富硒稻谷》标准。2011年11月22日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察布查尔大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2016年“察布查尔大米”获得欧盟有机水稻认证;2019年11月15日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2019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目前,已施行的《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水稻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从促进水稻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种植资源保护与科研推广,优化种植与加工环节,强化品牌建设与市场规范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等4个方面进行规定,《条例》的出台明确了各单位对水稻产业发展的支持方向,为全县水稻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保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维护了‘察布查尔大米’品牌的市场信誉。
察布查尔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严格实行耕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水田管理、严格水田保护,依法划定水稻主产区保护范围,实行产地保护。划定种羊场、堆齐牛录乡、绰霍尔镇、孙扎齐牛录镇、察布查尔镇等乡(镇)场为重点的水稻保护区12万亩。提高稻田高标准农田覆盖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争取项目资金3864万元,完成2024年3.22万亩稻田提升改造项目,开展土壤盐渍化改良,实现节水20%,促进稻田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稻田高标准农田覆盖率达到50%以上。在法治建设保障促进下,察布查尔县传统水稻种植产业焕发勃勃生机。今年,全县水稻种植预计实现经济收入1.9亿元。(察布查尔县融媒体中心 关寒宇)